触模化学 感受魅力
2011国际化学年全国化学趣味实验设计大赛
(第一轮通知)
为纪念化学学科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对人类文明的贡献,联合国将2011年定为“国际化学年”(IYC,International Year of Chemistry),同时,2011年也适值居里夫人获得诺贝尔化学奖100周年、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成立100周年。
国际化学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主导, 于2011年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各类以“化学——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未来”为主题的相关活动,并通过这些活动,彰显化学对科技进步、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乃至人类日常生活的重要贡献和影响,促进公众对化学的正确认识和理解,树立化学的良好社会形象,激发青少年学习化学的兴趣和热情。
为隆重庆祝“国际化学年”、落实UNESCO和IUPAC的构想,我国将举办系列“国际化学年在中国”活动。作为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中国科学院化学部和中国化学会联合主办、中国数字科技馆协办,在全国范围内举办“2011国际化学年全国化学趣味实验设计大赛”。大赛在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下进行。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目的
通过举办本活动,旨在扩大“国际化学年”在公众中的影响,激励广大青少年和普通群众积极参与“国际化学年在中国”的活动,充分发挥大家的聪明睿智,展示化学魅力,促进化学科学的发展和提高。
二、 内容与要求
1.内容
实验设计内容不限,但应体现化学科技动态和特点,反映化学知识且效果直观、明显,具有趣味性。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的模拟实验设计不在本次大赛征集的设计作品之列。
参赛实验设计包括用于演示的(A类)和可亲自动手参与的(B类)实验设计两类,其中,A类设计是通过具有一定实验基础技能者操作演示,向观众(包括课堂、科技馆、科普报告等活动中的对象)呈现一个多彩、直观、强烈视觉冲击的精彩效果,以使他们从中学习到科学原理或化学现象;B类设计是利用日常生活中易得的实验用品,由观众自己动手完成实验过程,使他们从中体验到化学的神奇。
2.要求
(1)实验设计必须具有创新性;
(2)实验设计必须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重复性,原理清晰准确,过程合理易行;
(3)实验设计必须是绝对安全的,无论原料、过程还是结果均不含任何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的物质;
(4)实验设计应注意体现绿色环保和资源节约原则。
三、 参赛对象
大赛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参赛作品,无论是在校大、中学生,还是从事化学及相关学科教学、研发和生产的人员和研究生以及其他对化学感兴趣的人士均可报名参赛;可个人参赛,也可组成2~5人小组参赛。
四、 参赛方式
1. 本次大赛鼓励各地方学会、大专院校与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组织参赛和个人自由报名参赛。
2. 每项参赛设计均需由参赛者本人通过登录“国际化学年在中国”官方网站(网址http:// www.iyc2011.cn)上的“系列创意大赛”专用平台实名在线报名,并同时按要求以电子版方式(采用word文档“文件名.doc”或“文件名.pdf”)提交设计文案[包括原料、用具及说明、实验原理、详细操作步骤、实验现象描述、实验结果、实验注意事项和其他有关的附带效果等],设计文案应尽量以图、表、照片等直观形式描述。在所报名的设计经初选录用后,可能需要报名参赛者提供参赛设计的实验视频,请预先准备。
五、 时间安排
1. 报名和设计文案提交截止日期:2011年5月31日。
2. 初赛:2011年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将在国际化学年网站(网址同上)的“系列创意大赛”专用平台上通知。
3. 总决赛:2011年8月中上旬在北京举行,具体将在国际化学年网站(网址同上)的“系列创意大赛”专用平台上通知。
六、奖励
(1)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和优秀组织奖以及特别奖。
按进入决赛阶段作品的数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纪念奖和特别奖,其中一等奖获奖作品为决赛参赛作品的10%,二等奖为20%,三等奖为30%,纪念奖若干;同时,根据有关单位组织和推荐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由组委会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另设特别奖,奖励组委会邀请的示范性作品。
(2)奖品及证书
全国总决赛获奖者将获得由大赛专家指导委员会全体院士联合签发的获奖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纪念奖和优秀组织奖以及特别奖获奖者将获得由大赛专家指导委员会全体院士联合签发的获奖证书。总决赛其它参赛者和初赛参赛者也将分别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纪念证书或参赛证书。
(3)有关获奖作品拟由大赛专家指导委员会推荐到9月18日全国科普日活动上展示。
七、组织结构
专家指导委员会
主 任:白春礼院士
副主任:姚建年院士
委 员:何鸣元院士、周其凤院士、杨玉良院士、洪茂椿院士、程津培院士、陈凯先院士、高 松院士、费维扬院士、冯守华院士、侯建国院士、李 灿院士、林国强院士、万惠霖院士、张玉奎院士、赵玉芬院士、郑兰荪院士
评审委员会
主 任:姚建年院士(兼)。
副主任:杨振忠(中国化学会秘书长)
将由近百名遴选的院士、国内著名中青年专家、大中学校名师以及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技术专家和企业界人士在评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组织工作委员会
主 任:周德进
副主任:刘峰松
成 员:张恒、黄文艳、廖红、周鸣凯
中国化学会办公室、地方学会、部分高校、科研院所等工作人员
大赛办公室
中国科学院化学部办公室。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5号
邮 编:100190
联 系 人:黄文艳
电 话:010-59358203
电子邮件:chemistry2011@cashq.ac.cn
八、 其他
1. 费用: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设计者自行承担所需的材料和实验用具的有关费用。
2. 对于提交的设计方案,参赛者享有著作权,组委会拥有参赛设计文案的出版权。一经录用,参赛者须向组委会提交设计版权转让书,以用于公益性事务(比如,组织“趣味化学实验进校园”活动、编辑出版“趣味化学实验教材”、推介“趣味化学教具与学具”等),大赛组织者将按有关法规向设计者支付一定的报酬。
2011年全国化学趣味实验设计大赛组委会
2011.01.
(第一轮通知)
为纪念化学学科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对人类文明的贡献,联合国将2011年定为“国际化学年”(IYC,International Year of Chemistry),同时,2011年也适值居里夫人获得诺贝尔化学奖100周年、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成立100周年。
国际化学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主导, 于2011年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各类以“化学——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未来”为主题的相关活动,并通过这些活动,彰显化学对科技进步、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乃至人类日常生活的重要贡献和影响,促进公众对化学的正确认识和理解,树立化学的良好社会形象,激发青少年学习化学的兴趣和热情。
为隆重庆祝“国际化学年”、落实UNESCO和IUPAC的构想,我国将举办系列“国际化学年在中国”活动。作为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中国科学院化学部和中国化学会联合主办、中国数字科技馆协办,在全国范围内举办“2011国际化学年全国化学趣味实验设计大赛”。大赛在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下进行。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目的
通过举办本活动,旨在扩大“国际化学年”在公众中的影响,激励广大青少年和普通群众积极参与“国际化学年在中国”的活动,充分发挥大家的聪明睿智,展示化学魅力,促进化学科学的发展和提高。
二、 内容与要求
1.内容
实验设计内容不限,但应体现化学科技动态和特点,反映化学知识且效果直观、明显,具有趣味性。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的模拟实验设计不在本次大赛征集的设计作品之列。
参赛实验设计包括用于演示的(A类)和可亲自动手参与的(B类)实验设计两类,其中,A类设计是通过具有一定实验基础技能者操作演示,向观众(包括课堂、科技馆、科普报告等活动中的对象)呈现一个多彩、直观、强烈视觉冲击的精彩效果,以使他们从中学习到科学原理或化学现象;B类设计是利用日常生活中易得的实验用品,由观众自己动手完成实验过程,使他们从中体验到化学的神奇。
2.要求
(1)实验设计必须具有创新性;
(2)实验设计必须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重复性,原理清晰准确,过程合理易行;
(3)实验设计必须是绝对安全的,无论原料、过程还是结果均不含任何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的物质;
(4)实验设计应注意体现绿色环保和资源节约原则。
三、 参赛对象
大赛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参赛作品,无论是在校大、中学生,还是从事化学及相关学科教学、研发和生产的人员和研究生以及其他对化学感兴趣的人士均可报名参赛;可个人参赛,也可组成2~5人小组参赛。
四、 参赛方式
1. 本次大赛鼓励各地方学会、大专院校与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组织参赛和个人自由报名参赛。
2. 每项参赛设计均需由参赛者本人通过登录“国际化学年在中国”官方网站(网址http:// www.iyc2011.cn)上的“系列创意大赛”专用平台实名在线报名,并同时按要求以电子版方式(采用word文档“文件名.doc”或“文件名.pdf”)提交设计文案[包括原料、用具及说明、实验原理、详细操作步骤、实验现象描述、实验结果、实验注意事项和其他有关的附带效果等],设计文案应尽量以图、表、照片等直观形式描述。在所报名的设计经初选录用后,可能需要报名参赛者提供参赛设计的实验视频,请预先准备。
五、 时间安排
1. 报名和设计文案提交截止日期:2011年5月31日。
2. 初赛:2011年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将在国际化学年网站(网址同上)的“系列创意大赛”专用平台上通知。
3. 总决赛:2011年8月中上旬在北京举行,具体将在国际化学年网站(网址同上)的“系列创意大赛”专用平台上通知。
六、奖励
(1)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和优秀组织奖以及特别奖。
按进入决赛阶段作品的数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纪念奖和特别奖,其中一等奖获奖作品为决赛参赛作品的10%,二等奖为20%,三等奖为30%,纪念奖若干;同时,根据有关单位组织和推荐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由组委会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另设特别奖,奖励组委会邀请的示范性作品。
(2)奖品及证书
全国总决赛获奖者将获得由大赛专家指导委员会全体院士联合签发的获奖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纪念奖和优秀组织奖以及特别奖获奖者将获得由大赛专家指导委员会全体院士联合签发的获奖证书。总决赛其它参赛者和初赛参赛者也将分别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纪念证书或参赛证书。
(3)有关获奖作品拟由大赛专家指导委员会推荐到9月18日全国科普日活动上展示。
七、组织结构
专家指导委员会
主 任:白春礼院士
副主任:姚建年院士
委 员:何鸣元院士、周其凤院士、杨玉良院士、洪茂椿院士、程津培院士、陈凯先院士、高 松院士、费维扬院士、冯守华院士、侯建国院士、李 灿院士、林国强院士、万惠霖院士、张玉奎院士、赵玉芬院士、郑兰荪院士
评审委员会
主 任:姚建年院士(兼)。
副主任:杨振忠(中国化学会秘书长)
将由近百名遴选的院士、国内著名中青年专家、大中学校名师以及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技术专家和企业界人士在评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组织工作委员会
主 任:周德进
副主任:刘峰松
成 员:张恒、黄文艳、廖红、周鸣凯
中国化学会办公室、地方学会、部分高校、科研院所等工作人员
大赛办公室
中国科学院化学部办公室。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5号
邮 编:100190
联 系 人:黄文艳
电 话:010-59358203
电子邮件:chemistry2011@cashq.ac.cn
八、 其他
1. 费用: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设计者自行承担所需的材料和实验用具的有关费用。
2. 对于提交的设计方案,参赛者享有著作权,组委会拥有参赛设计文案的出版权。一经录用,参赛者须向组委会提交设计版权转让书,以用于公益性事务(比如,组织“趣味化学实验进校园”活动、编辑出版“趣味化学实验教材”、推介“趣味化学教具与学具”等),大赛组织者将按有关法规向设计者支付一定的报酬。
2011年全国化学趣味实验设计大赛组委会
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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