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化学化工学会通知
关于举办山东省首届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大奖赛的征求意见函
各高等学校化学化工学院(系)、环境学院(系)、材料学院(系),各职业和技术学院:
为了促进全省各个高校、职业学院化学实验教学的发展,培养在校学生化学实验技能操作的基本素养,提高在校学生进行化学实验操作的兴趣和水平,加强各个高校化学实验教学的交流和合作,共享好的和优秀的教育和教学成果,为高校、企事业单位输送合格的化学和化学工程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职业技能意识和促进就业。由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师范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等高校牵头山东省化学化工实验中心主任联宜会和山东省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大奖赛组委会,联合全省各个高校共同举办山东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技能大奖赛,每年一届,具体事宜由承办单位根据竞赛章程要求进行工作,并负责大奖赛所需资金的筹备和赞助事宜,竞赛同期举行山东省化学化工实验中心主任会议,交流实验室建设和教学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原则
各学校学生自愿申请,各个高校化学学院(系)以及相关专业院(系)负责预选赛,负责本院(系)学生推荐、选拔,然后组成一个代表队(每个队限人数5名,主要是考虑将来的实验条件)。
二、参赛条件
山东省各高校2008届在校大学生含专科、本科(三年级以下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校的预选赛。预选赛由各个高校负责组织和选拔,每个高校选拔30名后备队员报到组委会,组委会采取公开抽签的形式,从预备队员中选拔5名队员作为该校的正式队员,参加决赛。
三、比赛内容
1、大学所学化学实验的理论知识作为理论考试的范围,占总分数的30%
2、利用大学所学的实验技能课,学生能够进行独立的化学实验和操作,占总分数的70%
四、奖励办法
成立大奖赛组委会:主任委员两名
副主任委员(各个高校化学和化工学院长等领导担任)
竞赛主任委员一名:(由负责考务和命题组长的专家学者担任)
组委会办公室和秘书处设在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办公室
本次大奖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奖比例根据参赛人数1:2的比例进行设定。设优秀组织单位,重点是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并且该队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奖金由学会、承办单位、赞助单位共同协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副。由山东化学化工学会、承办单位、赞助单位负责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五、主办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化学化工实验中心主任联宜会
山东化学化工学会
承办单位:山东××高校山东化学化工学会
赞助单位:山东××化工集团(××杯)
六、几点说明
参赛费用:每位参赛选手交纳一定的实验操作费和理论考试费等考务费用,交通与食宿费自理。
评委:一般有5-7人组成
山东化学化工学会
二○○八年五月十日
附件1:此项活动意见征求表(同意划Ⅴ不同意划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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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此项活动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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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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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组队参加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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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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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拟承办单位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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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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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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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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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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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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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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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院(系)将征求意见函,以信函、传真(0531—82601227)或邮件(sdscci@163.com)形式反馈至学会秘书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