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精神,切实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我省节能降耗工作,经研究,决定调增100项节约型社会推广技术,重点征集节能降耗先进适用技术。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2006年至2008年期间通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包括已经取得专利或行业检测报告证明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技术水平先进、推广应用前景好的节能降耗技术。 二、征集要求:请技术持有单位或持有人如实填写《节能降耗先进适用技术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填写《节能降耗先进适用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报省科技厅农村与社会发展处,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包括采用该技术装置的电子版照片)。对列入100项节约型社会推广技术的科技成果,优先支持其转化推广。 三、联系人 山东省科技厅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段忠岭 0531-82629657 梁恺龙 0531-82629656 Email:dzlshkjj@jn.gov.cn 山东省科技厅 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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