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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磷肥抽查合格率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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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加入时间:2007-11-13 10:53:0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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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磷肥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显示,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7.5%。 此次抽查对磷肥产品的有效五氧化二磷、游离酸、水分、粒度、细度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河北、甘肃、福建、陕西、广西、江苏、湖北、四川、贵州、云南、山东、河南、安徽、江西、湖南等15个省、自治区143家企业生产的14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的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游离酸不合格。游离酸超标的产品可以伤害植物种子和幼苗;少数产品水分不合格。水分超标的产品易结块,施肥时不容易被作物吸收。 此次抽查中发现质量较差的产品有:扬州中宇化工肥业有限公司(江苏)生产的友林牌过磷酸钙,通州市东海磷肥厂(江苏)生产的双灯牌过磷酸钙,广西核工业桂兴实业公司原桂化肥厂生产的原桂牌过磷酸钙,山东滨州协力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滨力牌过磷酸钙,玉山县信达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生产的过磷酸钙,定西市金宇磷肥厂(甘肃)生产的金九月牌过磷酸钙。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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