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动态 | 科技政策 | 质检动态 | 环境保护 | 技术市场 | 化工标准 | 教育培训 | 人才
学会简介 | 学会动态 | 化工防护 | 科普知识 | 评审推介 | 化工专利 | 化学竞赛 | 科普
  文章搜索:
  
    
  最新新闻:
关于印发《山东省未成年人科学素
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
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
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名单(化工产品
2007年化工专利申请公告(6)
2007年7月申请专利公告(5)
质检总局发布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
高考电解题型及应对策略
尖子生得高分的十大秘诀
  推荐新闻:

上海研制成功了核酸检测血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免责声明:
    本新闻内容部分来自互连网,如果该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作出相应的处理。
    在对信息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进行考证之前,山东化学化工科技网对在网站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山东化学化工网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科技政策>>国家科技政策>>正文
 
关于印发《山东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加入时间:2007-9-14 9:11:35 阅读次数:

鲁全科组办发〔2007〕17号
 
 
 
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山东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山东省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
 
 
      附件:(1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鲁全科组办发〔2007〕17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
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科学教育与培训
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山东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山东省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

山东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动员大会的要求,“山东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省教育厅和团省委牵头,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妇联、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环保局、省科学院、省社科院等部门为责任单位,共同规划组织实施。为做好该项行动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要落实全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任务和要求,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推动建立校外教育资源与学校科学教育有效衔接的机制。通过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培养广大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引导树立科学思想、科学态度,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水平,努力培养具有较高科学素质的新一代。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
1.认真落实中小学及幼儿园科学课程的设置和教学,推进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省教育厅)
2.通过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省教育厅、省卫生厅)
3.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建设。继续推动实验教学普及县建设,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使普通中小学有足够的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省教育厅、省科协)
(二)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促进课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的有效衔接
1.向未成年人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
2.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使其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
3.全面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开展课外科技活动,让未成年人有充足的时间和机会进行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省教育厅)
4.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走进科学殿堂”、“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等活动,组织科学家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学院、团省委)
5.开展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更多未成年人参与到活动中,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后备力量。(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
(三)提高农村科学教育水平,为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
1.努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开发和集成活动资源,开展针对农村未成年人的科普活动。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农业厅)
2.开展农村未成年人的职业教育和非正规教育,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的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针对农村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继续升学的未成年人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使他们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农村科普新的生力军和城市务工的技术力量。(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农业厅、省劳动保障厅、团省委)
3.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向农村青少年传送优质科学教育资源。(省教育厅)
(四)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
1.充分发挥“山东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地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注重开发科学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科普校外教育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带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功能的提升。(省教育厅、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
2.开发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科技活动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省教育厅、省科协)
(五)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1.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和家庭在未成年人科普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省文明办、省妇联、省教育厅、省科协、团省委)
2.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等)
三、2007-2008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校科学教育。加强课程改革,加强对学校科普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转变教学方式,全面落实科学课程目标,提高科学教学质量。改革科学教育评价制度,定期监测科学教育质量。指导师范院校在培养教师的过程中,注重加强科技知识教学能力的培养。(省教育厅)
(二)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积极整合各种校外教育资源,特别是要注重加强以广大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校外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扶持和利用好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在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拓展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功能,增强吸引力。开展“科技馆进校园”活动试点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
(三)围绕年度主题,结合科技周、科普日等活动面向广大未成年人开展各种科学普及活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
(四)针对农村青少年开展科普活动。按照国家要求启动农村未成年人群英计划,结合科普村村通和科普惠农示范工程,加强农村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为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农业厅)
(五)继续命名一批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等,指导其进一步完善科普教育功能,更好地发挥教育作用。(省科协、团省委、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将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三)拓展各部门科普资源的服务功能,加强学校的科学教育,重视农村未成年人的科学教育,探索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
 

山东省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安排,“山东省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担任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科学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社科联等为责任单位。为做好该项工程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中小学科学教育与培训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主渠道,是建设教育强省、人才强省和创新型省份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全面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和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课程改革,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保障科学教育改革的基本条件,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和能力,使我省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为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科学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和资源建设
1.通过政策导向、经费投入、组织包括科学家、工程师参与在内的专业支持等系列措施,改变中小学(幼儿园)科学课程普遍未得到应有重视的局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科学教育的质量,同时大力推进初中综合科学课程实验,促进课程综合化发展。(省教育厅)
2.开发研制与科学课程、技术课程相配套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音像类教材,建设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资源库。(省教育厅)
3.编写一批优秀科普读物。编写一批适合幼儿、中小学生特点的、满足科学教育需要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科普读物。(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社科联)
(二)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科学课教师素质和能力
1.加强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培养。鼓励支持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中小学(幼儿园)科学教育教师。(省教育厅、省人事厅)
2.强化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培训。将中小学(幼儿园)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培训纳入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整体规划,切实抓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强化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省教育厅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科学课程骨干教师和培训者的培训。(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人事厅)
(三)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科学教育设施建设,保障科学教育改革的基本条件
1.建立科学实验室。小学要建有合格的科学实验室,配置必要的药品、仪器和设备,确保小学中高年级学生都能进行实验探究活动。中学要适应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建设标准的理科实验室和功能室,满足教学的需要,营造学科实验的优良环境,培养科学探究的兴趣。(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2.充实中小学(幼儿园)科普教育资源。按照思想性、科学性、教育性均佳的原则,选择优秀的科学教育类图书、挂图、软件、音像制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加强中小学生科普基地建设,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
1.加快现有科普基地设施建设。2008年,全省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中心都必须建有计算机室、机器人工作室等科普类设施。各级图书馆、文化馆都应配有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科普类图书及报刊杂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团省委、省科技厅、省妇联、省科协、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社科联)
2.建立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命名一批省市县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使全省每所中小学(幼儿园)逐步与科普教育基地建立联系,开展好科普活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科协、团省委、省社科联、省科学院)
3.整合优化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科技场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资源,开展“科技馆进校园”活动,建立校外科技资源与学校科学教育有效衔接的机制,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科普教育和实施新科学课程提供支持和服务。(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学院、省科协)
4.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科学教育与培训功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实验室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供学生参观和参与科学实验,发挥其教育与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其面向青少年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协、省科学院)
(五)加强科学教育辅导员与志愿者队伍建设
1.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各级科协、各类各级学会特别是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广大在职和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担任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十一五”期间,为全省所有中小学配齐专兼职科技辅导员。(省科协、省教育厅)
2.加强科学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大学生担任中小学科学教育志愿者,“十一五”期间为全省所有中小学配备科学教育志愿者。(团省委、省教育厅)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科学教育研究,提高科学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科学教育课题研究与指导。紧密结合中小学课程改革,积极开展科学教育课程教学研究,提高科学课程的质量和水平,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科学教育,在活动中增加科技含量。制定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将中小学生(幼儿)科学教育研究列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社科规划课题。(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
2.开展科学教育研究活动。成立“科学俱乐部”,组织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定期开展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开展科学教育评课和优秀论文评比等教学研究活动,提高科学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和质量。建立“山东省科学教育与培训工程资源网”,及时提供国内外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最新资料和可借鉴模式,全方位、大容量地反映各地活动信息和辉煌成果。(省教育厅)
3.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研究的国内外交流,开展各种交流活动,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对科学教育与培训的领导和协调
科学教育与培训是建设创新型省份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程,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科学教育与培训的领导,组织制定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并统筹考虑落实所需经费。各级政府部门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尽快落实,认真执行,切实抓好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支持共青团组织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科技创造活动。(各级政府部门、团省委)
(二)加大中小学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投入
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高素质科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都需要相当数量的经费作为支撑,必须加大对中小学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投入(各级政府部门)。
(三)建立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的评估体系
将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评估纳入全省教育督导内容,定期对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进行评估,重点关注在中小学科学教育中对学生终身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能力与素质,了解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将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履行好整体谋划、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等职能。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相关成员单位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工作。
 主题词:科学素质纲要  未成年人  科学教育  方案  通知
抄报: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印发
                                          (共印120份)

 相关文章:

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所与山东省科
关于评选第八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
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评审专家信用
关于开展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
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  
《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
关于征集2007年度山东省环境保护
关于开展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

[关闭] [打印]
   
 
网站简介 | 网站合作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山东化学化工学会
联系电话:0531-82663182 82601227 E-mail:sdscci@163.com
鲁ICP备05044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