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化学化工学会
鲁化会字[2007]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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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关于发展中国化学会和山东化学化工学会个人会员的通知
各市化学化工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化学化工院校、科研院所、中学及化学化工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凝聚我省化学化工领域内的科技力量,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完成中国化学会在鲁扩大会员发展的任务,促进我省化学化工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我省化学化工领域继续扩大发展中国化学会和山东化学化工学会个人会员,加强会员管理和服务。一方面,提高山东省化学化工科技领域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另一方面,中国化学会每一届理事和常务理事的数量将根据个人会员的数量确定名额,因此建议各专业委员会、各高校和科研等单位积极支持中国化学会和省学会的工作,积极发展会员,为山东赢得更多的席位和更好的名次。
·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
一、凡承认中国化学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申请为个人会员:
(1)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的化学工作者,及化学专业的研究生。(2)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但已具有上述水平者。(3)热心化学事业,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化学教育、企业管理等工作的组织领导者。(4)学生会员为在读大学本科学生、研究生。毕业后经申请可转成会员。
二、个人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获取本会活动信息的权利;
(4)优惠参加本会主办的学术活动;
(5)优惠取得本会有关的学术性刊物和资料;
(6)退会自由。
2. 个人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会章,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宣传本会宗旨,自觉维护本会声誉;
(2)执行本会的决议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积极参与和支持本会各种活动及主办的各种出版物;
(4)按期缴纳规定的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3. 会费收取
(1)个人普通会员会费标准为50元/人/年,每四年交纳一次(共计200元)。
(2)个人永久会员会费为800元/人。
(3)中学教师、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及离退休人员的会费标准
为每人每年20元,一次交纳四年费用共计80元。
三、如何体现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会员参加会籍所在地直至全国学会理事的选举与被选举;
2、参加本会举办的国际国内学术活动,注册费不小于9折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国际考察、培训和国际会议活动;可以申报参加有关国际会议,获得资助;
3、会员可免费获得本会会刊《化学通讯》(6期/年)及英国皇家化学会免费赠阅刊物《Chemistry World》(12期/年);或优惠订阅我会主办的《化学教育》、《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色普》、《应用化学》、《化学通报》、《高分子通报》、《化学通报》(以上为7折,含邮寄费)以及《中学生数理化》杂志(为8折,含邮寄费);
4、可以申请本会设置的"青年化学奖"、"CCS-BASF青年化学奖"以及高分子、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等奖励;
5、可以以组织的名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山东化学化工学会个人会员
凡申请成为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并同时承认《山东化学化工学会章程》,可自动转为山东化学化工学会个人会员,由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发放个人会员证。山东化学化工学会不再收取任何个人会费,并且山东化学化工学会负责在鲁中国化学会会员会籍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单位可将会费统一收缴后,电汇或邮寄到省学会,由省学会统一上缴中国化学会,以便于会籍管理和服务。
《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入会须知》、《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山东化学化工学会会员管理条例》等文件请登陆山东化学化工学会网站(www.sdscci.org.cn)学会动态栏目进行下载和查看。有意加入中国化学会和山东化学化工学会个人会员的个人,请填写《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2份,邮寄至山东化学化工学会,并附交本人1寸近照2张。
联 系 人:田 胜
联系电话:0531-82663182 (兼传真)
电子信箱:sdhxhg@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山东化学化工学会
邮政编码:25001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历山路分理处
银行帐户:1602003309008921244
山东化学化工学会
2007年11月30日
抄报:中国化学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印数:500份
附件一:《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入会须知》下载
附件二:《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下载
附件三:《山东化学化工学会会员管理条例》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