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西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制定的《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全面开展和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工作的实际情况,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顺利展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管理办法》及《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本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法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 二、组织机构 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的业务指导,江西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承办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和技术支持工作。 三、工作目标与步骤 根据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的工作方案要求,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它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的登记工作。登记工作分期分批逐步实施,为保证登记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2006年基本完成重点行业,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登记工作;2007年完成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的登记工作,并开展危险化学品鉴别与分类工作;2008年开展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 四、登记的范围与内容 (一)登记范围 危险化学品登记范围: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以及根据危险化学品分类依据判定为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 登记单位的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它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二)登记内容 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统称登记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生产能力、年需要量、最大储量;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新化学品和危险性不明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和评估的报告;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三)上报的材料 生产单位办理登记时,应向所在省登记办公室报送以下主要材料: 1、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3、危险性不明或新化学品鉴别、分类和评估报告3份; 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和安全标签各3份和电子版1份; 5、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委托有关机构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需提供应急服务委托书; 6、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提供采用的标准编号)。 储存单位、使用单位应报送上述第1、2、4项规定的材料。 五、登记的程序 登记单位登陆省安全信息网(网址:www.jxsafety.gov.cn),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在网络版登记软件中如实填写登记内容,上报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首先对上报登记材料的电子文件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汇总上报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经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审核合格后,再由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通知登记单位上报登记材料书面文件,并自接到上报材料起,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和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最后由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发放登记证明文件和登记编号。 登记单位登陆省安全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表格,书面填写一式三份,上报登记材料的书面文档,由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存档。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依法登记是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状况,建立起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动态数据库,为国家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动态数据的收集提供可靠的依据,为预防与控制化学品危害以及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重要的信息和技术支持,为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与国际接轨,发挥江西省危险化学品依法登记的重要作用,把我省的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广泛宣传、依法登记。各市、县安监局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条幅、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宣传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配合省局登记办公室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本地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宣贯,使登记单位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积极依法地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审报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搞好培训是保证顺利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前提。省局登记办将采取出省考察、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企业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由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安监局要敦促登记单位人员积极参省局登记办的培训班,提高登记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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